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百色市西林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国务院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
2008-06-22 18:05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国务院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


5月2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的全国第6个保税港区,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惟一的保税港区。这也是继今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广西对外开放合作的一面旗帜。

  建设以钦州保税港区为重点的保税物流体系,是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最重要的政策支持,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西的艰巨任务,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对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快广西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增强区域综合吸引力和竞争力,推进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建设,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带动大西南和中南腹地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而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复文件,钦州保税港区位于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港区范围为:北至金光工业园启动区,西至钦州港10万吨进港航道,东至大环作业区后方陆域,南至大榄坪南作业区。钦州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

  钦州保税港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块建成”的原则,分三期建设。第一期从2008年起全面开工建设,争取在2009年底封关运作。目前,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启动,保税港区一期工程的吹沙填海已取得重大进展,预计在今年内完成,通往保税港区的2号公路已经通车。第二、三期的建设,将视保税港区的发展实际适时实施。

  为加强钦州保税港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自治区政府成立了钦州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陈武,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牵头协调钦州保税港区建设有关工作。自治区北部湾办、钦州市政府等正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协同规划编制部门进一步做好经济发展规模预测、明确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和具体布局,完善规划,并制定保税港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保税港区的各项工作。(记者覃世默 通讯员李波)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