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队参加西林县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8周年红歌合唱大赛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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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13 08:40 文章来源:西林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县经贸口各成员单位:
根据西办发[2009]55号文件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定于6月29日晚在县民族文化公园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8周年红歌合唱大赛,县直各单位要求以口为单位各出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经贸口代表队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比赛。为积极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号召,用歌声表达对党的赞美和热爱,进一步展现 我们经贸口各成员单位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欢乐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参赛活动各项组织工作,报经县有关领导同意,现将有关组队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得到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一、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项活动,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并要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本单位人员参与排练和比赛,确保活动圆满完成。并请各成员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组织协调人员和参加合唱比赛人员名单报至县经贸局,以便提早做好组队准备工作。各单位参赛人员名额初步分配如下:
县经贸局15人,财政局15人,安监局5人,交通局(含二层机构)10人,公路局3人,国税局10人,地税局10人,人民银行3人,农行5人,信用社5人,粮食局5人,质监局3人,工商局10人,烟草专卖局5人,邮政局5人,电信局10人,联通公司5人,移动公司10人,商业总公司3人,供销社3人,石油公司2人,人保财险公司6人,人寿保险公司6人。以上分配名额为不低于数,希望各单位多组织人员参加比赛。各单位上报的参赛人员要尽量报能及时参加排练和比赛的人员。
二、按县实施方案要求,各参赛代表队着装要统一、整齐、激情满怀,体现团队精神。我们经贸口代表队服装、领带在统一颜色、统一样式后,由各成员单位自行负责订购本单位参赛人员的服装、领带,也可统一订购,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各单位负责组织协调人员每天要做好本单位参赛人员排练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带领好本单位队员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排练,并积极听众指挥,遵守排练纪律。及时组织本单位队员做好赛前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负责组织协调人员和参赛队员要严格遵守纪律,积极克服困难,按时参加排练和比赛,代表好本单位的形象,对不能参加排练的,要及时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排练,态度不积极,影响整体排练的,按县方案要求告知所在单位和县领导小组。
五、由于组织活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希望能得到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真诚配合,共同把合唱大赛组织工作做好,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县经贸局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廖秀花副局长,电话:
特此通知
西林县经贸局
二OO九年六日三日
附件:
经贸口代表队参赛队员名单
单位名称:
负责组织协调人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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